***更新重要公告,請留意***
如果在O/B後才收到匯款通知,皆需等待我司完成會計入帳/開立發票/銷帳 →大陸文件中心才能進行印單。上述會計作業流程啟動時間都要等收到匯款通知後才能進行,我司內部作業時間至少需耗時二天以上。敬請於預計O/B(ETS)日前繳費完成,避免因帳務問題影響貴司領/放單時間。
匯款信件主旨請提供 TN NO. (提單號碼1055111111111)+ 匯款公司(例如:KN)+匯款金額($88888)匯款金額與明細需相符合才能銷帳(例如: 同一張匯款單據— 匯3筆, 就請在信件內文裡提供3筆提單號碼)
***作單資料(提單作法/SI/ESI) 請務必提供以下資訊,避免漏收核對單 / 帳單***
***提單作法上, 請務必依櫃號 提供每個櫃子所對應的件數 / 重量 / 品名 /shipping mark, 避免因提單上資料重複出現而產生修改費用***
1.核對單/帳單 收件人(E-MAIL)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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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提單種類(正本 或 SEA WAYBILL) : 如無清楚指示 , 則預設為正本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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